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规则,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新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制定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以下是章程制定的核心原则:
合法性原则:公司章程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是章程最基本的原则,确保公司的运作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自治性原则: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公司章程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共同意愿,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等作出具体规定,实现公司自治。
公开透明原则:公司章程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以便相关利益方了解公司的基本规则,增加公司的透明度。
稳定性原则:公司章程一经制定,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修改,以维护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明确具体原则:公司章程应当对公司的重要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避免出现模糊不清、难以执行的情况。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服务或义务的交易。在实际操作中,关联交易容易出现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合规管理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合规策略:
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内部审批流程:公司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关联交易审批流程,包括交易的申报、审查、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并确保这一流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强化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对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包括交易的性质、内容、金额、价格、预计对公司的影响等,确保所有股东都能获得充分的信息。
实施公平交易原则:关联交易应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条件不得优于或劣于独立第三方之间的交易条件。
设立独立董事或外部顾问: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或聘请外部顾问来审查和监督关联交易,确保交易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义、审批程序、信息披露要求等,形成一套完整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某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重大决策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后来,公司拟进行一项重大资产重组,但一位小股东不同意该重组方案。由于章程中的这一规定,公司无法推进重组计划,错失了商业机会,并可能面临合作伙伴的违约诉讼。
某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同时是公司的董事长,其在没有披露的情况下,将公司的一块土地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转让给自己的另一家公司。这一行为被监管机构发现后,公司被责令改正,董事长被罚款,并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新公司法框架下,公司章程的制定和关联交易的管理是公司合规运营的重要方面。公司应当遵循合法性、自治性、公开透明性、稳定性和明确具体性原则制定章程,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以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