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的经营活动日益复杂化,其中关联交易作为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者权益有着重要影响。为了规范关联交易,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国《公司法》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20XX年颁布的新《公司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和限制条件,同时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将围绕新《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并探讨公司在制定或修改章程时应考虑的关键点。
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交易行为。此外,还包括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间的交易行为。
为防止利益输送和不公平竞争,新《公司法》对关联交易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当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关系的性质和内容,以及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 2. 回避表决制度: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包括大股东)及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3. 多数决原则: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涉及关联交易的决议应由独立于关联方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 价格公允性:关联交易的价格应当符合市场交易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5. 禁止情形:某些特定类型的交易被明确禁止,如向关联方提供贷款或担保等。
面对新《公司法》的相关变化,公司应在章程中对以下几点作出相应调整: 1. 关联交易的范围界定:公司应在章程中明确界定哪些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以便全体股东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2.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公司需在章程中设定关联交易的审批流程,确保交易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例如,可以设立专门的委员会负责审查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关联交易的披露机制: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地向所有股东报告关联交易的细节和结果。 4. 关联交易的异议权:章程可赋予非关联方股东对不合理的关联交易提出异议的权利,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相应的补偿权利。 5. 违反关联交易规定的责任:章程应对违反关联交易规则的行为设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解除职务、赔偿损失等。
案例一:某上市公司A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B企业签订了一份长期供应合同,合同金额巨大且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由于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采取有效的回避表决措施,导致该交易遭到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案例二:另一家上市公司C公司在其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流程和披露机制,并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做出了严格限定。在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该公司严格遵守章程规定,充分保障了非关联方股东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最终获得了市场的认可和支持。
综上所述,新《公司法》对关联交易规则的更新不仅是对公司行为的约束,也是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公司在制定或修改章程时,应紧密结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交易的透明度,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企业形象。